
诗歌翻译历来是世界的一道难题,不但国人翻译的西方诗差强人意,西方人翻译的中国诗更是云里雾里,尤其我们的古诗词,西方的译文堪称风马牛,究竟是诗歌这种文体不能翻译,还是翻译这个行当还在进化的路上?美国诗人罗伯特·弗罗斯特说过,诗就是在翻译中流失的东西,但德国大诗人歌德也说过,诗是在翻译中去除外在形式所剩余的东西,如何理解这一组悖论?他们究竟是谁说的对?其实,他们说得都对,两种说法合起来更对。弗罗斯特所言的“在翻译中流失的东西”指的是诗歌的能指,诸如诗歌的音律、节奏、句式等外在形态是最容易流失的;而歌德所言的“剩余”指的是诗歌的所指,是诗歌的意义或内涵寓意,这是诗歌的灵魂价值所在,是可以保留下来的。若把这两种观点整合起来便是:由于语种的不同,诗歌的外在形式是不可译的,但诗歌的内涵意义是可译的,至少是可以保留下来的。其实,对于真正的诗歌翻译来说,这两种说法都不重要,甚至可以忽略不计,我更信奉第三种说法,当译者的写作水准高于原作者时,译作可能接近或高于原作水准,若译者水准低于原作者时,无论外语水准多高,译作仍旧会低于或远离原作水准,这也是中国翻译诗差强人意的主要原因所在。
展开剩余94%近些年有不少年轻诗友拿来他们感到费解的译诗让我品鉴并解惑,并让我推荐中国最好的翻译家,对此我总是感到头疼,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们。因为你刚妄图推举出一个最出色的翻译家时,下一分钟便可轻易找到被他翻译坏了的某首杰作,因此,我总是对他们说,张三翻译的xxx诗人不错,李四翻译的xx也不错,却从未说过xxx是中国最好的翻译家。客观说,中国翻译家的外语水准大都过关,真正的差距出在现代诗歌的鉴赏力上,其次是语种习惯的差异性造成的修辞误会,对于前者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,对于后者可能就是一层窗户纸,只要捅破了,大多数翻译家是可以还原原作真相的。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也很重要,就是“翻译程序”,当一个译者面对一首外文诗时,应该按照怎样一个顺序展开翻译?这是多数人所最容易忽略的,正确的路线应是先在整体上理解这首诗主要内涵是什么,然后本着部分服从整体的原则来确认单句的具体含义,否则很容易出现单纯从某个单句来看是正确的,但联系到整体解读时却又是矛盾的甚至是错的情况,这种毛病几乎在中国所有译诗中存在。
那么,究竟如何才能翻译好一首诗歌呢?必须本着以下策略:
中国人重优美,西方人重内涵。
由于受几千年古诗词的影响,大多人国人心里都有个约定俗成的暗示,凡是诗歌就必须是优美的,精炼的,朗朗上口的,这样在面对一首外文诗歌时便不自觉地往这个标准上靠,最后翻译出的作品便大都背离了原作真相。实际上西方诗人和中国古代诗人的创作习惯截然不同,西方诗人在创作时,由于没有特定格式的限制,一切都是以内容和诗性为核心,在句式排列和词句修辞上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考究和精美,译者的这种刻意反而会弄成缩手缩脚的四不像。不是把理性弄丢了,就是把厚重气息破坏了,因为过于强调优美整齐的东西,往往抒情性、理性就会打折扣,西方诗歌的抒情性并非建立在词句的感叹上,而是强烈的逻辑反差的暗示上,而越具理性的作品,语言越是朴素。比如以下最简单直观的名句翻译:
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.
这是英国诗人萨松的句子,余光中先生把它翻译成:心有猛虎,细嗅蔷薇。
这句翻译的对吗?当然不对!“ rose”虽然即可翻译成蔷薇又可翻译成玫瑰,但在此却必须翻译成“玫瑰”,因为有个单词“sniffs”。玫瑰和蔷薇虽然都具有爱情上的象征义,但玫瑰和蔷薇的根本区别是香味,玫瑰浓香,蔷薇虽然也有淡淡香味,但跟玫瑰比起来等于没有,当“sniffs”这个出现的时候,等于告诉读者此刻嗅的是玫瑰,一朵没有香味的花还值得细嗅吗?那么作者为何这样翻译?大概译者以为玫瑰太普遍了,没有蔷薇的词语陌生化效果,而且蔷薇这个词更朗朗上口,但的确弄巧成拙了。
Let life be beautiful
like summer flowers
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s.
这句出自泰戈尔《飞鸟集》,郑振铎先生把它翻译成: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,死如秋叶之静美。
这句翻译的对吗?当然不对,因为译者画蛇添足,想当然地加了“绚烂”和“静美”两个词,虽然看起来更工整优美了,却把这句诗翻译死了。生如夏花之绚烂当然可以,但被西风撕扯得七零八落的枯枝败叶美吗?人家的原意是死亡像落叶那样安详,因为此生奋斗过了,仁至义尽了,即便被西风撕扯的支离破碎,又怎么样呢,此生依旧无悔,仍旧可以安静地闭上眼睛。人为加个“美”字,等于还要摆个姿态去死,“安详”的意思变轻浮了,做作了,不由自主的落叶哪有那个本事啊,而原作的庄严气息也荡然无存。
先有整体正确,才谈得上部分正确。
几乎每个外文单词都有很多种译法,这其中包含的多重意思要由整体内容来决定,注意力集中在孤立的单句上是做无用功,无论你外语水准如何精湛,经验如何丰富,都无法准确确认,甚至即便你在这个国家曾生活多年仍旧毫无用处。但从很多译诗看,不但读者读得不知所以然,译者自己解释的也令人啼笑皆非,说明译者在翻译这首诗之前,并未读懂原诗的内涵便匆匆下笔了。比如,曾经有两个翻译家争论特朗斯特罗姆的诗,究竟是“焊着银河”,还是“烙着银河”,其实争论双方都未真正领会这首诗,“焊着”,“烙着”都错了,人家特翁的原意是,人类的灵魂正遭受黑暗的灾难洗礼,并非黑暗这个刽子手在制作工艺品,正确译法是“淬炼”。再比如如下诗句:
《在爱之后》/格仁拜因
在交合之后,爱便是一种更好的方式。
兽皮松弛下来,心掳获了它自己。
轻微的呼吸吹过沁在锁骨洼地处的汗滴。
溶化在舌尖上,精子熄灭了生儿育女的渴望。
尽管未查证原文,但是一看第一句就不对,作者的意思是,在做爱之后爱情比没做之前更美好了,这种比较是纵向的时间先后的比照,是今天比昨天更好了,而非横向的比较,爱情跟吃饭喝水等别的东西有可比照性吗?但这种译法等于成了横向比较,难道在没交合之前,爱情不比吃饭喝水美好吗?很明显,作者没有在通读上下文之前提下再去确认单句,直接直译了。
再如沃尔克特这首短诗:
沃尔科特
《力量》
德里克·沃尔科特
生命将不断把草叶敲入地底。
我赞叹这股暴力;
爱是钢铁。我赞叹
碎浪和岩块间野性的互动。
它们有着默契。
我甚至能够体会
奔驰的狮和惊惧的母鹿间的约定,
她眼中流露出对恐怖的认可
我将永远不能理解的
是自己这只野兽,写下这一切
还自诩为生命的核心
(飞白、西川译)
这是首写“道”的诗,落叶归根,根生树木是“道”,浪花和岩石刚柔相济,动静相依也是“道”,狮子和鹿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还是“道”,人也是“道”中的一个环节,并非什么万物核心。但西川、飞白先生的译文各自都有与文本内涵撞车的地方,在找不到原文前提下,我给他们合成了一首。
沃尔科特《力量》
生命将不断把草叶敲进地底。
我羡慕这暴力;
爱是钢铁。我赞叹
碎浪和岩块间野性的互动,
它们有着默契。
我甚至能够体会
奔跑的狮与惊惧的母鹿间的约定,
她眼中流露出有恐怖的认可。
我将永远无法了解的是
写作此诗,并且
以生命核心自居的这头野兽。
(飞白 译)
飞白先生翻译的前面部分不错,但结尾翻译的有出入,原作此句的重心不是“人这头野兽”,而是“生命核心”,暗示人类以核心自居是错的。而且,前半句重点也不是“了解”,而是非此即彼的“理解”,是明知故问的“扪心自问”。
沃尔科特《力量》
生命将不断把草叶砸进土里。
我羡慕这暴力;
爱情是铁。我羡慕
碎浪和岩石之间的野蛮的交易,
它们之间互相理解。
我甚至可以理解
奔跑的雄狮与惊惧的雌鹿之间的约定,
她眼中含有某种对恐怖的默许。
我将永远不能理解的
是这只野兽,他写下一切
并且自诩为生命的核心。
(西川 译)
西川先生翻译的也有毛病,“爱情是铁”显然是错的,万物之间相生相克生生不息的关系是铁的规律,是造物主对万物的爱,这种爱并非狭义的爱情,而且为了自圆其说,特意的将狮子译作“雄狮”,将鹿译作“母鹿”也有些刻意。
再如,格吕克的这首诗:
Poem
Poem by Louise Gluck
In the early evening, a now, as man is bending
over his writing table.
Slowly he lifts his head; a woman
appears, carrying roses.
Her face floats to the surface of the mirror,
marked with the green spokes of rose stems.
It is a form
of suffering: then always the transparent page
raised to the window until its veins emerge
as words finally filled with ink.
And I am meant to understand
what binds them together
or to the gray house held firmly in place by dusk
because I must enter their lives:
it is spring, the pear tree
filming with weak, white blossoms.
《诗》
露易丝·格吕克
傍晚时分,正如此刻,当一个男人俯身
在写字台上。
缓缓抬起头;一个女人
开始显现,她正捧着一束玫瑰。
她的脸在镜面上浮动,
掩映在绿色玫瑰花梗的轮辐中。
这是一种形式
的疼痛:随后,这幅永远的透明页
上升到窗口,直到它的血脉也显露出来
就像词的轮廓最终被墨水注满。
而我注定要去认清
是什么把它们浇筑在一起
以及那间被暮色牢牢抓住的灰色房子
因为我必须进入他们的生活:
现在是春天,梨树上
正披戴着羸弱的,淡白色花朵。
(鹰之译)
格吕克这首诗讲的是一首诗的诞生过程,诗歌的源头首先是爱,再确切说是对失去的爱的缅怀,然后“她”便镂刻在记忆中了,即便时间的车轮飞转,她的脸依旧从玫瑰花梗做的轮辐间隙显露出来,仿佛时间的脚步也带着衣香。然后,一切的诗歌便有了胚胎——爱,所有诗歌都会从这个胚胎诞生出来。这首诗中第四行有个单词“appears”,可译成:出现;似乎;看来;呈现;显得;显现;起源;首次使用等等多种意思,但在此必须译成“显现”,若译成“出现”,意思就现实和虚拟分不清了,因为原文意思是“她的脸从他大脑中浮现出来”,不是一个女人真的来了。只可惜,我们的翻译家们都译成了“出现”,致使后文部分表达不清。比如以下翻译:
《诗》
在傍晚的开始,就像现在,一个男人正弯身在
他的写字桌上。
缓慢地他抬起他的头;一个女人
出现,携带着玫瑰。
她的脸浮向镜子的表面,
装饰着玫瑰花茎的绿色梯级。
这是受苦的
一种方式:把透明的纸页常常
举到窗户上直到它的脉络显现出来
像最终用墨水填满的词语。
而我指的是去理解
什么把它们缚在一起
或者去被黄昏牢牢控制的灰房子
因为我必须进入它们的生活:
这是春天,梨树
覆盖着一层细弱的,白花的薄膜。
《诗》
傍晚时分,正如现在,一个男人俯身
在写字桌前。
缓缓地他抬起头;一个女人
出现,捧着玫瑰花。
她的脸庞向镜子表面漂浮,
点缀着玫瑰花梗的绿色轮辐。
这是痛苦的
一种形式:后来,这清晰的一幕反复地
在窗口浮现,直到它的纹路也显露出来
就像词语最终被墨水充满。
而我应该去理解
是什么把他们结合在一起
或与暮色紧抱的灰色房屋结合在一起
因为我必须进入他们的生活:
这是春天,那棵梨树
披着一层薄薄的、娇弱的白花。
《诗》
夜晚略早些时候,就像现在,一个男人弯身在
他的写字桌上。
慢慢地,他抬起头,一个女人
出现,携带一束玫瑰。
她的脸漂浮在镜子的表面,
点缀着玫瑰花茎的绿色枝条。
这是一个受苦的
形式:总是把透明的纸
举到窗上,直到它的纹理呈现
就像文字最终被墨水填满。
我试着去理解
是什么把他们捆绑在一起?
为什么灰色的房子被黄昏紧紧拴在这里?
因为我必须进入他们的生命:
现在是春天,梨树
正跟虚弱的白色花朵一起
被拍摄。
《诗》
傍晚时分,也许是现在,正当男人附身
在他的书桌上。
他慢慢地抬起头;一个女人
出现在他身边,带着玫瑰花。
她的脸向镜子的表面漂浮,
玫瑰花梗的绿色轮辐点缀其中。
这是痛苦的
一种形式:然后总是那透明的一页
升起在窗前,直到叶脉出现
词语最终被墨水浸透。
而我开始明白
是什么让他们结合在一起
或暮色中与灰暗的房子待在一起
因为我必须要进入他们的生活:
春天到了,梨树
被脆嫩、白色的花朵所覆盖。
很明显以上诗歌翻译的次序不对,在未领悟全文前提下,直接凭经验和感觉去直译了,致使连译者自己也讲不通,更不用说读者了。
诗歌的第一句就是语感
所有成熟的诗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,词句的排列组合方式仿佛独特的基因编码,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是“李白体”,还是“苏东坡体”,但是读者在面对一首译诗时却看不出来了,这是为什么?因为诗人的风格被翻译家弄丢了,成了翻译家自己写的诗,那么,如何才能保留住这个叫“风格”的东西?其实也很简单,“风格”这东西,人家第一句就告诉你了,只不过被多数译者忽略了。常言说,开篇决定气势,终篇决定价值,这个“气势”对于诗人来说,就形同是一首诗独特的语感,开篇第一句是这一种语调、语态、语感,下文就必须自然而然承接下去,不能上文是口语,下文变成书面语了,前面是女人撒娇,后面变成老先生“哼哼教诲”了。
比如辛波斯卡这两首短诗:
《不期而遇》
我们彬彬有礼地彼此致意
我们说,久别的重逢感觉真好。
我们的老虎喝着牛奶。
我们的鹰脚踏实地。
我们的鲨鱼都淹死了。
我们的狼对着敞开的笼门打呵欠。
我们的蛇藏起了闪电,
我们的猴子幻想飞走了,
我们的孔雀丢掉了金缕玉衣。
蝙蝠早已从我们发间飞来飞去
我们谈着谈着便欲言又止
所有的微笑,只为了曾经的帮助
我们人类间,
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合适。
(鹰之 译)
《乌托邦》
一个一切都变得清晰的岛。
脚下是坚实的(逻辑)地面。
唯一的道路是你来时的路。
灌木丛被可能性的重量压得弯曲。
“有效的假设”之树在这里生长
从远古时代就开枝散叶。
“理解”之树,光彩夺目,笔直朴实。
猝不及防的新芽电我,啊“原来如此”!
树林越稠密,视野就越纷呈:
“显而易见之谷”。
一旦有疑云出现,风会立即驱散它们。
回声猖獗不听召唤,
急切地散布世界的私密。
右边的山洞住着“寓意之物”。
左边是“深信不疑”的湖。
真理破冰而出,快速浮出水面。
“不可动摇的信念之塔”高耸于山谷之上。
它的峰顶提供鸟瞰“事物本质”的大好视野。
尽管它很迷人,但岛上无人居住,
沙滩上零星的脚印淡淡
无一例外地转向大海。
好像你所能做的,就是离开,
再深入,便落入高深莫测的生活
再也无法回头。
(鹰之 译)
辛波斯卡的诗总体属于口语或类口语风格,诗风活泼风趣,幽默顽皮,又不乏绵里藏针的理性,但国内真正能完美呈现辛波斯卡的译作几乎没有,原因是不能延续第一句的风格从一而终,造成文白相加,边幽默,边老迈。比如,你说鹰在“脚踏实地”,是幽默的反讽,但说鹰行走在地面就不是了;你说鲨鱼“淹死了”是俏皮话,说鲨鱼“溺毙了”就不是了;你说,孔雀丢掉了“金缕玉衣”,是风趣的,若说孔雀放弃了羽毛,就成了傻鸟。还有诸如,“有效的假设”之树,“显而易见之谷”,“寓意之物”,“深信不疑”的湖,“不可动摇的信念之塔”等词语,都是作者随手挥出的一股寸劲,一旦随意更改掉一个词,便不是辛波斯卡了,诗就变成了“尸”。以上诗歌笔者就不再比对了,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查找。
结语
若说中国百分百的译作是失败的,可能有些冤枉中国翻译家,但若说百分之九十九不合格可能是很合理的,客观的,但这些不成功译作也有很多被发表在了重点刊物上,或被自媒体转来转去成了名作,有的甚至获了大奖,多数人是没有这个分辨能力的。因此,我希望年轻诗友们不要盲从名人名家,在能找到原文条件下尽可能尝试亲自去翻译验证,否则,诗歌写到一定程度便无法再提高了。中国的科技全是站在西方的科技肩膀上才实现弯道超车的,半路出家的现代诗歌仍旧离不开这条路线,因为中国诗坛的名人名家都是圈子化、捷径化产物,靠他们引导不了中国诗歌的未来,或者说,年轻人的成长离不开西方经典的指引,这与民族化无关,民族化对诗歌而言更多体现为一种先进的世界观,而非写作技法,现在难道还有人讨论中国电动车制造技术是跟哪国学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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